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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会系办公室管理规定

为给各位老师营造一个舒适、安静的办公环境,特制定本规章制度,具体如下: 第一条,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、教学、科研业务的工作场所,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整洁、舒适的义务。 第二条,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、吵闹和影响他人工作。非办公室人员如无联系不得随意进入。办公室全体成员要团结协作,互相尊重、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。 第三条,注意办公室安全,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,下班前要拨掉充电器,锁好办公桌和文件柜。最后一位离开专业办公室的老师,要关好门窗,关停风扇空调,并锁好专业办公室大门。第四条,因办公桌上接有电源插头,为避免电源插头损坏,请勿随意移动办公桌。 第五条,保持办公室干净的卫生环境,不乱扔纸屑、烟头、瓜果皮壳等杂物,废旧物 品应及时恰当处理;办公桌面上文件、材料等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,午休使用的床架等在办公期间要收拾清楚,保持良好的工作境。 第六条,不开无人灯,无人扇,要控制空调使用时间,节约能源,倡行环保理念。 第七条,要自觉爱护公共办公用品,禁止用力锤击或锐物刻划;办公设备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护,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。 第八条,各专业负责人为相应办公室负责人,负责安排教师值日和办公室的日常管理。 以上制度望全体教师认真遵守,共同营造安静舒适的办公环境。该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
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系

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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